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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离婚律师:结婚之后,是否需要偿还双方恋爱期间的借款

文章出处:作者:人气:发表时间:2016-12-14 14:39:29【

  众所周知,男女恋爱期间,双方给付财物是非常正常和普遍的现象一方为了向对方展示对其爱意在另一方困难时,可能会直接给付对方钱款,有时候会给付财物。这样给付从法律上来说,存在两种可能;、可能是赠与,二、可能是借贷。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双方最终没能结婚则在恋爱期间的借款是需要归还的 那双方此后结婚了,那结婚后还需要归还恋爱期间借款吗?根据我国婚姻法及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婚姻关系订立前,双方各自属于独立的个体,当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时,此项借款即属于夫妻一方婚前的对外债权或债务,不因双方婚姻关系的订立而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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