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为逃避债务假离婚,债权人如何维护自身利益?
如今经济环境的恶劣,有一些债务人为了躲债,不惜以假离婚的方式来真逃债,一方面这种行为是极度不道德的,另一方面也是违法的。如此情况下,普通的债权人应该怎么样保护自己的债权不受伤害呢?今天苏州离婚律师、苏州婚姻律师汪律师就为大家将这个问题讲解清楚。
一、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债务有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为了满足共同的日常生活需要所对外欠的债务。
但是我们的现实中夫妻的共同债务却是难以认定。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法律上都会认定为夫妻的共同债务,例外的情况时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对外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的债务。
二、 如何界定个人债务?
夫妻的个人债务一般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一般包括:
1、 夫妻一方婚前对外所欠的债务;
2、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的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3、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的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并且其收入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的;
4、 其他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三、明确了关于以上的相关法律规定,那么债权人怎么才能保证自己的债权得以实现呢?
司法实践中要想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法律事情本身比较复杂,而是在举证责任,意思教室没有或者很难找到证据支撑你所说的事实。因此,很多时候的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那么,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没有什么技巧呢?
一般来说法庭会参考一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双方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收益,主要体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的债务。
法院法官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或是个人债务时,还会存在一些例外的情况:
(1)夫妻一方是否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已经约定为归各自所有,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上述三种情况下,如果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并且能够提供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该笔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在司法实践中,夫妻一方要想证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合法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并且未将其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确实是个十分困难的问题。在此,苏州离婚律师、苏州婚姻律师汪洋律师提示以下几点:
1、当对外借款打条时,最好能够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上写明,此次借款的用途是什么;
2、债权人最好能购让夫妻双方都在借款凭据上签字;
3、司法实践中因为在法院法官在受理此类案件时,一般都会要求原告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夫妻关系,因此最好能让其提供双方的结婚证或户口本。
苏州离婚律师、苏州婚姻律师汪洋律师免费咨询电话:186-2527-9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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