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哪些属于个人债务?
苏州离婚律师汪洋律师给大家举例来说,以下的债务通常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对外所负的债务,例如购置共同的生活必需品所负的债务,购买、修缮共同居住的房屋对外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的医疗费用对外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者说双方为履行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对外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履行法律规定的赡养义务对外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者说双方在教育、培训方面对外所负的债务,例如夫妻对外进行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或者从事体育活动等对外所负的债务;
(5)夫妻共同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对外所负的债务;
(6)夫妻双方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以下的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的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的对外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独自资助法律上没有抚养义务的人所对外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的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对外所负的债务,且该活动的收入没有用于父亲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者赠予合同中,确定表示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附随该份遗嘱或者赠予合同,而产生的债务为接受遗嘱或者赠予的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
(5)夫妻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的不合理开支所对外负的债务;
(7)其他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例如一方因在外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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